台州飞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3万吨小微企业生产废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台州飞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3万吨小微企业生产废水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台州飞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3万吨小微企业生产废水项目
建设地点: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民和路68号(2号楼一楼东侧)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主要从事工业废水集中处理,服务对象为:温岭市域内生产废水年产生总量1000吨以下的泵与电机行业、10吨以下的通用设备制造业(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小微企业,仅限于收集喷漆生产废水、喷淋生产废水、超声波脱脂清洗生产废水及测试试漏生产废水(均不得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毒有害污染物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不适宜收集处置的生产废水)。项目租赁浙江南众实业有限公司闲置车间(2号楼一楼东侧),总租赁面积约1440m2,总投资13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处理13万吨小微企业生产废水。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台州飞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泽国镇泽楚路二手车交易市场绿辰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267187196 邮箱:740663714@qq.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12楼D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87671775 邮箱:739699021@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www.feichb.com/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填写的公众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公众为公民的,姓名必须本人签字加按手印;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2日至2023年2月24日。
台州飞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2月12日
公众意见表.docx
信息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