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玉环县漩门工业城污水预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玉环县漩门工业城污水预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漩门工业城南区;
建设单位: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日处理废水量1.0万m3/d;
项目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2208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49%。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报告全本及验收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2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9896688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环经济开发区滨江大道一号管委会
玉环县漩门工业城污水预处理中心阶段性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pdf.pdf